| 主旨: | 有關本局辦理115年度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(ICERD)人權教育訓練及宣導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本府115年3月16日府法綜字第1150061297號、內政部115年3月6日台內移字第1150930629號及本局115年3月19日桃教秘字第1150023895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依內政部所訂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(ICERD)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(辦理期間115年2月至118年12月),本局115年度公務人員受訓覆蓋率須達30%(不限實體課程或線上課程)。 |
| 三、 | 請各校自行辦理或宣導同仁至「e等公務員+學習平臺」點選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(ICERD)」相關課程學習,並於115年12月24日前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線上填報暨通知系統回報受訓人數,本局已建立問卷,以利各校填報(網址:https://doc.tyc.edu.tw/modules/survey/ ... p=sign_form&ofsn=1626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