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: | 有關本局訂定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網路成癮處理指引」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本局與亞洲大學簽訂「桃園市訂定手機與網路成癮校園處理指引研究計畫」行政協助協議書辦理。 |
| 二、 | 為協助本市各級學校認識與處理學生網路成癮問題,提供預防、辨識、輔導、轉介、親師合作及持續追蹤與成效評估原則,本局業與亞洲大學合作,並邀集學者專家、學校教師、家長及青年代表共同研訂旨揭指引。 |
| 三、 | 請各校依據旨揭指引辦理,建構教師與教務處、學務處、輔導室及家長協力合作之支持系統,以教導孩子正確使用網路及預防網路使用不當行為。 |
| 四、 | 檢附旨揭指引及相關附件各1份。 |